赋予老师适当“惩戒权”,适当对犯错的学生进行适当的惩戒,无可非议,老师对于犯错的学生批评教育也无可非议,但是每个孩子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特点,每个孩子面对批评时,心里承受能力也各不相同,这是事实,所以教育道德模范常说,批评教育孩子时要因人而异,区别对待,灵活掌控,注意分寸,讲究科学的方式方法尤为重要,有些孩子由于个人性格特点和心里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原因,短时间的确不能理解老师的批评,这个时候老师如果老师急于就成,不讲究方式方法?往往会适得其反,并不能取得好的效果,所以批评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就像科学施教一样同等重要,绝不是一个模式,不分学生性格特点,心里承受能力,一律强压要求孩子短时间达到绝对服从,这样很容易造成心里承受能力弱的孩子,选择厌学、逃避、转学,一蹶不振,甚至选择轻生…现如今孩子在学校选择自杀的例子已经不是个例了,试问都是孩子自身的问题?造成的吗?你们老师自家孩子,犯错误的时候,为何能做到不厌其烦,耐心说服教育?为何不把自己孩子赶走?说白了就是很多为人师表的老师,一边高谈阔论,大谈尊师重教传统文化,一边我的地盘我做主,不服?我有的是办法整你…现如学生在校轻生事件,时常诸如报端,很多为人师表的老师面对家长的疑问,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孩子犯错了,我批评有错啊??我能不能批评呢?特码的谁说不能批评的?问题是你怎么批评的啊?你特码真把学生当成自己孩子那样,不厌其烦的正确引导和开导了吗?你们老师抿心自问自己吧。社会的现实,如今让没有血缘关系的师生关系,变得更加现实,爱学生就像爱自己的孩子,只不过是挂在老师嘴上一句口号罢了,事实老师通常对于不喜欢的学生,调皮捣蛋的学生,老师批评几次以后,如果孩子没改变?老师就会失去耐心,此时老师情绪化,个性化就会显现,巴不得这样的学生立马转学,最好不要来学校和自己班里…太多的老师往往从此就把这样的问题孩子烙上印记?冷眼相待、间接时不时的挖苦讽刺,少不了的,甚至打骂体罚。这就是很多老师为人师表的真实一面。所以老师“惩戒权”必须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接受约束和监督,否则就会容易被滥用,成为一些“渣师”发泄个人情绪和个性的合法手段。这是很可怕的事情,尊师重教传统文化,是尊重那些带着情感、真心和耐心为教育事业毫无保留的做出贡献不计较得失的教育工作者,而绝不是尊重那些“渣师”不称职的老师,没有真心和耐心的老师,见钱眼开、腐化堕落,势利眼、带着“有色眼睛”的老师。任何行业的权利,都必须要装进制度的“笼子里”,否则家校矛盾会越来越多,由此造成轻生的孩子可能也会越来越多…。(个人意见、欢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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