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妈妈小吴焦急的进入诊室,“医生,我怀孕18周,肝功能指标不正常,社区医生让我吃药,我不太放心,请您帮我看一下怎么办?”在省妇保产科门诊,类似小吴的情况并不少见,准妈妈常常为此烦恼与焦虑,为什么会肝功能不好?对胎儿有没有影响?可以用药吗?多久能恢复?
所谓肝功能不好常指的是肝功能报告中血清丙氨酸转氨酶( ALT)和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升高,这两个指标可敏感的反映肝细胞损伤程度。绝大多数孕期肝功能异常只是这两个指标升高,但少数孕妇可同时伴有其他指标异常,如胆红素及胆汁酸升高,乙肝DNA阳性,严重者伴凝血功能异常。
那么引起肝功能异常的原因有哪些呢?常见的原因包括:妊娠期肝损害、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期肝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
肝脏在人体的物质代谢及能量代谢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亦具有分泌、解毒等重要功能。妊娠后肝脏的总血流量增加不明显,但它既要承担母亲高代谢的功能所需,又要承担胎儿胎盘代谢产物的排泄,因此当肝脏的负荷超过它的能力所需时就会出现肝损害。
通常首次出现肝损害的时间在妊娠16~20周,如果肝损害较轻,ALT升高在200U/L以下或AST在100U/L以下,胆红素与总胆汁酸正常,孕妇可无任何症状,仅仅在化验时发现,此时医生会要求孕妇做一些其他检测,如甲乙丙丁戊肝抗体测定。若伴有总胆汁酸、总胆红素或肝炎抗体的异常,或伴有高血压疾病,则不考虑妊娠期肝损害。妊娠期肝损害大多经过良好,有些表现为一过性,少数会持续整个孕期。
通常护肝治疗效果良好,对胎儿无明显影响。轻度肝损害,仅在门诊治疗,常用的药物有复方甘草片、护肝片,因为妊娠已大于12周,且上述药物已使用多年亦未见致畸报道,不用担心药物对宝宝的影响。当肝功能指标的ALT升高在200U/L以上或AST在100U/L以上时,会建议住院治疗。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是妊娠中、晚期特有的并发症,主要表现为皮肤瘙痒、生化检测血清总胆汁酸升高。ICP的病因目前尚不清楚,可能与雌激素、遗传、免疫及环境等因素有关。对既往有ICP史的孕妇,再次妊娠发生ICP的可能性很大。
ICP可引起胎儿宫内窘迫、早产、羊水混浊以及死胎等,因此社区医生及产科医生对肝功能指标中的总胆汁酸非常重视,一旦发现升高,会建议行肝胆超声检查,排除肝脏与胆囊有否基础疾病,若同时伴有ALT、AST及胆红素升高,需排除肝炎,包括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等。通常在建立围产期保健册时会空腹化验肝功能,正常情况下血总胆汁酸<10umol/L,仅少数孕妇血总胆汁酸≥10umol/L。对于血总胆汁酸≥10umol/L而其他指标正常者,应查阅孕前体检资料排除孕前是否存在胆汁淤积,若孕前正常,则应诊断 ICP。
大多数ICP因妊娠中晚期发现总胆汁酸升高而诊断,有些以皮肤瘙痒为首发症状,瘙痒程度不一,常呈持续性,白昼轻,夜间加剧。瘙痒开始于手掌、脚掌和关节,后渐向全身延伸。尽管在妊娠的中晚期会常规检测肝功能,但有些孕妇的发病时间介于两次检测之间,因此,若孕期出现无皮疹的瘙痒,应尽早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大多数ICP出现ALT及AST升高,升高幅度一般为正常水平的2~10倍,很少超过1000u/L。少数ICP出现轻度黄疸,有黄疸者往往是较重的ICP,应及时就诊。一旦诊断ICP,准妈妈会比较紧张,医生也会特别重视,缩短产检间隔及增加化验频次。若总胆汁酸水平在40umol/L以下,或孕周小于28周,通常在门诊治疗,常用药物是熊去氧胆酸和S-腺苷蛋氨酸。若总胆汁酸水平在40umol/L以上,同时孕周超过28周,应住院治疗。通常ICP的治疗会持续至妊娠结束,冒然停药会反弹,仅少数略高于正常总胆汁酸水平的孕妇,经治疗后可以完全正常,再次复查后无异常方可停药。
为尽可能避免ICP对胎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准妈妈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饮食:在保持营养的情况下尽可能清谈;做好胎动监测,有异常及时就诊;注意有否宫缩,有宫缩者及时就诊;32周后每周检查胎心监护;孕28周前发病者,或有死胎病史者,或治疗效果欠佳者,做好早产的心理准备;配合医生的医嘱。妊娠期母体的免疫系统发生改变,对一些致病病毒的抵抗力较孕前下降,因此妊娠期可感染甲乙丙丁戊肝炎病毒,而发生妊娠期肝炎,其中以乙型病毒性肝炎最为常见。个别孕妇因自身免疫的变化而发生自身免疫性肝炎。
妊娠期病毒性肝炎通过肝功能检查及病毒抗体的检测而诊断。其中肝功能指标中,ALT及AST可以明显升高,有时高达1000u/L以上,胆红素可以不同程度升高,胆红素越高病情越重。
我国是乙肝大国,乙肝病毒携带孕妇仍较常见。乙肝病毒携带孕妇除了常规产前检查,应每月监测肝功能及乙肝DNA水平,以及时发现慢性乙肝急性发作,如果仅仅在妊娠早中晚各期分别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往往不能达到早期诊断而延误治疗。有些“大三阳”孕妇在妊娠32周的时候肝功能检查指标正常,以为安然无恙,但恰恰在37周的时候乙肝急性发作,若未及时就诊可能因急性肝功能衰竭而失去生命。
因此,对乙肝病毒携带孕妇,除了每月监测肝功能,更应注意自己的自觉症状,一旦出现厌食、乏力、呕吐、黄疸等情况,应紧急就诊,而不是等待预约的产检时间再就诊。
国家二胎开放,高龄孕妇的比率较高。乙肝的高龄孕妇可能并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亦有可能并发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及血液系统异常,血液系统异常的表现为血小板减少,纤维蛋白原下降等,其原因与乙肝病毒的反复高复制致肝脏纤维化有关。
在妊娠的任何阶段,一旦发现肝功能异常,均需排除乙肝的急性活动。明确是慢性乙肝者,应该进行抗病毒治疗,常用药物是替诺福韦。
为了消除乙肝母婴传播,对乙肝DNA≥106者,即使孕期ALT及AST正常,建议在妊娠28周开始口服替诺福韦,至产后1~3月停药。至今,未发现替诺福韦的致畸报道,使用替诺福韦后乙肝母婴传播率明显下降。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与血压升高并存的一组疾病,发生率5~12%。准妈妈的每次产检均有血压的测定,当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伴有尿蛋白≥0.3g/24h时,医生会添加诊断——子痫前期,子痫前期可影响母体及胎儿的安危,常伴有肝功能损害,ALT及AST可达正常2倍以上,严重者出现持续性右上腹或上腹疼痛,甚至伴血小板减少。因此,每次产检的血压测定不能马虎,一旦有异常,及时配合医生做相关检测,发现肝功能异常尽早住院治疗。
总之,无论在妊娠的任何阶段发现肝功能异常必须及时随诊,若出现厌食、乏力、呕吐、黄疸等情况,应紧急就诊,让医生辨别原因,及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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