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一段记忆,是发生在我幼儿园时候的事,那时候流行一种削铅笔小刀,绿色小车样式的铁皮小刀,好像是两毛钱还是一毛钱一把。妈妈给我买了一把,用带子穿过刀鼻挂在脖子上。去学校,自然的很嘚瑟。小孩儿嘛!可是班里另外一个男孩儿非说我偷了他的小刀。老师知道了,没收了我的小刀,说是暂时先放在她那里,等问过家长了再判断究竟是谁的。我很委屈!觉得被冤枉了!直到下午放学后,大家排队穿过镇上街道,很幸运地遇到了上街买东西的妈妈,老师向妈妈核实之后,把小刀还给了我。这件事过去了很多年很多年,可不知何故,一直就记得特别清楚。后来我在想,老师当时的做法看似没问题,可是不太妥当。就好比现在公交车上丢了东西人们说:“搜吧!”不赞成搜身的好像就是心虚。其实凭什么呢?小朋友被指说偷,老师就直接没收了东西,好像也有一种相信指责的心态。如果我的小刀不是妈妈买的是我自己买的,老师就没有办法从妈妈那里得到求证,那我岂不是就会被认定是偷了别人的东西?……以前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会让我更好地反思该怎么跟孩子相处,该怎么去尊重他,呵护他的自尊!跟孩子相处,也应该记住一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成长过程中不喜欢的觉得委屈的,大多数,也会是你的孩子不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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