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三查七对还是四查八对,第一步一定是身份核对!
案例1:张冠李戴输错液
@yitang**:
说说我们科前几天刚出过的一个差错。经过是这样的:两个门诊输液的小儿由于输液部位肿胀,同时拔了针准备重打,当时操作台上同时挂了两袋输液。
一个刚工作不久的新护士走过去,拿起一袋液体看了看上面的名字,叫“张xx,打针”。这个“张xx”是她拔的针,患儿家属应声走了过来,把小儿放在操作台上。当时一针见血,家属也感到很满意。
把患儿送到输液室,过了一会儿家属慌慌张张地跑过来问:“护士!护士!针好像打错了,那瓶上面的名字不是我家孩子的。”
原来这个“张xx”是另一个小儿的!幸好那时护士长就在旁边,她一听到迅速把弄错了的那袋液体换了回来。也幸好只滴了几滴,而且两袋液体里面加的药物都是青霉素类,护士长赶紧向家属好好道歉、解释。那家属真是太好了,没有再说什么。要是遇到不好解释的家属,这事明摆着就是我们的错。
教训:
首先,还是三查七对没有执行到位,三查中的“操作中查”没有落实,就是在皮肤消毒好、拿起针准备扎之前,还要再查一遍输液袋上的名字,呼喊一遍,确认无误后才能执行。其次,我们要避免无效沟通,护士核对病人姓名,要确保病人能听得清楚、听得明白,特别要注意的是病人来自五湖四海、四面八方,各地口音不同,特别是在门诊输液室,人多噪音杂,极易造成张冠李戴。最后,还要避免“想当然”的毛病,自以为病人就是“xxx”没错,还是自己亲手拔的针,须知大意失荆州。
案例2:弄巧成拙灌错肠
@一叶**:
我来分享一个护理差错,这是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被我摆平的案例,教训深刻!
一天中午,一心衰患者因多天大便不通畅而要给予清洁灌肠,但护士在操作前没有细对医嘱,而给另一位60多岁、高血压眩晕患者进行了清洁灌肠。
灌肠时,患者的妻子也没有作出任何反对意见。待其儿子回来后,不理解为什么要灌肠,要求护士作出解释。护士告诉其是为了通便。这下他儿子不答应了,今天早上患者已经解过大便,为什么还要灌肠?护士急忙核对医嘱才发现灌错病人了。
当时护士马上与值班医生商量,但值班医生亦不知怎样解释才好,弄不好就是医疗事故,我作为住院总过来处理的。这样的事件真是让人烦啊!我昧着良心说话,但又不能不说,家属才算平熄怒火,不然一定会受投诉。
教训:
这起护理不良事件主要还是护士没有做好三查七对。虽然灌肠对该患者的影响不大,但如果这患者是怀孕但未足月的待产妇女呢,灌肠就有可能诱发宫缩造成流产,那就不好办了。在目前的医疗环境下,真的不能出错啊!但如果出现了,一定要想办法认真应对、及时补救,不要给病人造成不良后果,否则真的是后悔莫及。
以上两个案例来自于某医学论坛,笔者整理,感谢站友分享。
何时进行「身份识别」?
于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WS/T433-2013)》为临床护士的护理行为提供了指引,其中有十条基本原则,而原则之一就是:所有操作应执行查对制度,并对患者进行两种以上的「身份识别」,询问过敏史。
我们一起来看核对时机:
实施输液治疗前:至少应使用两种确认病人身份的方法,如:姓名、病案号、身份证号等,不准单独使用病人房间号、床号或特定区域代码来识别患者。
执行操作时:“核对腕带信息”及“患者说出姓名”形式进行患者确认。
如何进行「身份识别」?
那么,我们该使用哪两种方式来识别患者身份?可不可以有以下几种搭配:姓名+病案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姓名+出生年月日……
以笔者所在医院为例,我们使用「姓名+出生年月日」这两种方式进行身份核对。
身份核对方式:核对身份时,请病人说出自己的姓名和生日,对意识不清或无法沟通的病人可请家属说出病人的姓名和生日,待病人或家属回答后,住院病人再核对手腕带,门诊病人再核对医保卡或就诊卡上的信息。对意识不清或无法沟通的病人又无家属陪同时,必须加强使用其他方式进行病人辨识,如核对病人腕带、身份证、医保卡等。
身份核对流程:
特别提醒:身份识别核对时,应由患者或其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医务人员核对患者姓名并重复一遍。禁止医务人员直接将病人姓名说出,来进行核对。如果使用电子设备进行身份识别,此步骤也不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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